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为每年的12月4日。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为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表演学院以自己的方式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红旗长扬,我们迎着朝阳” 朝气蓬勃的少年们在学习、聆听宪法,沐浴同一片阳光,学习根本之法。青春是多彩的,美好的,脸上洋溢着青春气息的我们为国家奉献我们的韶华,尊宪法,知宪法,学宪法,懂宪法。
让我们一起努力,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青年,为法治社会书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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