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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本学期本科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06  作者:  点击: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秋季课程重修申请定于2021年9月6日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课程重修

(一)原则上学生应跟班上课。学生须在9月6日8:30至9月7日23:00登录综合教务系统进行跟班重修选课。

(二)无法跟班重修的学生须在9月8日8:30至9月9日23:00登录综合教务系统进行自主重修选课。

(三)如因留级、休学等无法通过教务系统申请课程重修,学生须在9月6日至9月9日将纸质版申请(见附件1和附件2)提交开课院部。

(四)重修选课结束后,各院部须在9月10日前安排自主重修班的负责教师,并将教师信息录入系统。

(五)选择跟班重修的学生与所跟班级其他学生一起参加正常教学与考勤;选择自主重修的学生须于9月10日前到申请重修课程的教学单位确认学习内容和要求(具体要求由各院部自行规定)。

二、结业学生课程重修

(一)结业学生需在9月8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表(1人1表,见附件2)发送至教务部办公室邮箱sxcmxy_jwc@163.com。教务部于9月9日之前将学生申请课程信息反馈至各院部。

(二)学生学习方式均为自主重修。各院部须安排教师负责相应重修课程。具体课程要求由各院部自行规定,并于9月10日前告知到学生。

三、所有重修学生均需参加考核:跟班重修课程的学生须跟随开课班级参加考核;自主重修的学生由开课院部安排考核。

四、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不合格课程应当重新学习而未申请重修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重修机会,不能正常毕业,按结业处理。

五、重修课程的成绩按实际考核成绩记载,录入教务系统,并在纸质版成绩单中加注“重修”字样。

表演学院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