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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和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15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具有我院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二、奖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为每人每年2600元、3300元和4000元三个资助等级

三、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评选名额和我校实际,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具体见《乐动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评审日程安排

1、班级、二级学院评审阶段(10月14日—10月20日)

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经班级评议、二级学院评议小组审核后,确定本二级学院推荐名单,并将推荐结果在本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将评审结果盖章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院评审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并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教育厅审批。

五、注意事项

1、国家奖助学金具体申请条件及评审规则详见评审管理办法。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六、材料报送

1、本二级学院评审情况的书面报告(纸质版),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材料:(1)《2019-2020学年乐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2)《2019-2020学年乐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纸质版与电子版)。

3、国家助学金上报材料:(1)《2020-2021学年乐动国家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2)《助学金申请书》(必须手写);(3)《2020-2021学年乐动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纸质版与电子版); 

4、所有表格可以登录学校网站“学生处”栏目“下载专区”下载。

5、所有上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务必于10月20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如有疑问可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马菲、温昕,联系电话:0351-2772166。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积极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让全体辅导员和学生详细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确保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

2、各班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依据评审原则,对照评审条件,开展申请和评审工作,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3、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过程中要杜绝暗箱操作、人为调节分配或平均分配等行为,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各二级学院报送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时将《申请表》按《二级学院初审名单表》中编号依次排列。

 

附件:

1、乐动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2019-2020学年乐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乐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2020-2021学年乐动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处

                 2020年10月14日